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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案例

静电事故案例

案例一:永平矿炼厂采样事故

 

事故经过:

 2000年12月12,该厂一操作工在汽油罐上采样,采样结束后盖采样口时发生了闪爆;2002年2月2,在采样时也发生了类似事故。

原因分析:

 现场检查发现,当日空气湿度约25%RH,采样绳电阻高达1011Ω,采样结束后操作工没有释放人体静电就盖采样口,可认为是带电人体与采样口盖发生了放电。类似事故在国内外已发生多起,事故原因几乎都是人体带电并与周围接地体放电造成的,少数也有静置时间不够造成的。

 

案例二:向塑料桶加油产生静电

 

 1999年5月19195分,一北京吉普121 客货车到加油站加油,当加油员给该车油箱加满后,车主为凑足100元的油款,要求将剩余的70号汽油用加油枪直接注入容量25㎏的塑料桶内,塑料桶就在吉普车旁边。当油品注到塑料桶2/3时,由于产生静电,的一声,燃起大火,大火将塑料桶烧毁,满地的火源,又把吉普车燃着,此时一位加油员拨打110 报警。同时,另一位加油员开始操纵35㎏干粉灭火机灭火,但由于对灭火机性能掌握不熟练,未能灭火。当吉普车被全部烧着后又把5m高的雨蓬引燃,39.6m2铝塑封檐板,5.6m2的雨棚镀锌钢柱板、两台电脑加油机、雨蓬内射灯和部分线路、12m2铝合金开票收款厅、135㎏干粉灭火机全部烧毁,直接经济损失达2309万元。
   因为目前使用比较广泛的塑料桶大多是用聚苯乙烯、聚氯乙稀和聚乙烯制成的,这些材料的电阻率大,绝缘性能好,在与汽油强烈摩擦后极易产生和积聚静电荷,因此,决不能用塑料桶装汽油。
 事后认定的原因是:
  (1)违反安全管理制度,用加油枪直接向塑料桶容器内灌装汽油,静电引起爆燃。
  (2)岗位职工不会使用干粉灭火机,延误了扑灭初起火灾的最佳时间。
  (3)安全管理不严,管理不到位,职工安全意识淡薄,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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